安全保卫处工作职责
安全保卫处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部署,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计划、方案、规定等,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落实,牵头组织保卫工作会议。
2.预防和制止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活动,协助国家安全部门搞好国家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情报信息队伍,做好各类情报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做好“法轮功”等邪教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侦破政治案件。
3.加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检查本部门内部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4.坚持“预防为主,防打并举”的原则,加强治安安全防范。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管理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法治安全教育;监督各部门落实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积极做好防火工作。落实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建立建全各级消防组织;坚持防火安全检查和防火技能培训工作,保证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完好;注意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防止火灾发生。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处火灾事故。
6.负责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与防范,搞好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监督管理,督查各部门安全管理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
7.负责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8.不断完善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工作体系,配合有关部门调解处理内部纠纷及一般治安事件,协助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查破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协助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做好对重大事故、案件的调查取证和保护现场工作。
9.认真执行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抓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明确各级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人,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
10.负责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搞好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加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和违章事故。
11.认真抓好保卫、物业公司安保队伍建设。指导物业公司做好安保日常管理,做好巡逻防范、监督值班并落实;加强安保人员培训,提高安保人员的业务素质。
12.负责全院集体户口申报、变更、管理工作,做好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人员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
13.协同其他处室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