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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处政保科工作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9-25 】

安全保卫处政保科工作职责

1.负责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反破坏斗争。及时发现、掌握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一切阴谋破坏活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2.负责开展全校师生法治、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

3.负责学院安保监控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4.负责本处的财务报销、加班工作量统计、值班表制作等内勤工作;

5.负责学院师生集体户口人员的户籍管理工作;

6.负责安全稳定、意识形态的监督工作;负责安保工作调研和信息收集分析处置工作;

7.负责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以及门禁系统输入车辆等管理工作;

8.负责本处室资产管理工作;

9.负责本部门党建和党风廉洁教育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境人员的预报以及重要部位工作人员的政审工作;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及保密教育宣传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对失窃、出卖国家机密的行为进行调查。

11.负责做好保密方面有关工作,协助追查失窃泄密案件。

12.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配合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深挖打击和追逃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邪教的破坏活动。

13.负责本处印章保管使用、人员考勤及校内津贴的报领工作。负责全院有关安全保卫工作方面的各类证件的印刷、管理工作。

14负责对外接待,协调处内各科室工作,督促检查各科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做好本处重要活动的安排组织准备工作。

1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