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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突发群体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9-30 】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突发群体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群体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安全,确保日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办法》、(教育部令12号)等法律法规。

1.3试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1.4工作原则

A、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B、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校内各部门要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学校。校内各部门党政负责人是本部门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C、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秩序失控和混乱。

D、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处置工作格局。

E、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大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1.5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一级)、重大事件(二级)、较大事件(三级)、一般事件(四级)。具体划分情况分别见突发群体事件应急处置中事件级别划定部分。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花景新党委书记

副组长:各党委成员

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立即向建设厅、教育厅报告。

2.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安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安全保卫处承担。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响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突发群体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

2.3各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针对突发群体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安全保卫处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安全保卫处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学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宣传统战部、财务审计处、总务处、工会、团委、物业等部门主要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安全保卫处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织、指挥设计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相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特定事件应急处置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应急信息系统。

A、信息报送原则

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办公室和安全保卫处报告。

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瞒报、谎报。

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学校在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根据事件情况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B、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设计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目前已采取的措施;

师生员工的反应;

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2预防预警行动

A、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B、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C、做好应对学校突发群体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D、具体预警行动详见突发群体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3.3信息发布

相关信息统一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对外介绍情况。

4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4.1特别重大事件(一级)和重大事件(二级)的应急响应特别重大事件(一级)和重大事件(二级)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本预案,并直报教育部。

4.2较大事件(三级)和一般事件(四级)的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三级)和一般事件(四级)发生后由各工作组启动预案,领导小组应随时掌握情况,必要时启动本预案。

5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5.1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根据学校的实际出发,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式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级:

一级事件:师生员工集体出校门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抗议以及打砸抢的事件。

二级事件:在校园内出现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抗议以及打砸抢的事件,严重干扰整个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事件。

三级事件:在校园内出现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抗议以及打砸抢的事件,影响校内多个部门、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事件。

四级事件:在校园内出现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抗议以及打砸抢的事件,只影响校内各部门、各学校内部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事件。

处置小组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5.2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和预警

A、预防预警信息

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情的分析。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学校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B、信息报送制度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

坚决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各单位要及时向处置小组报告,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不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处置小组负责分析和研判发生神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后各方面的反应,掌握发展态势,及时将事件情况按照要求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事件性质启动预案。

5.3应急响应

A、处置程序

校内各部门应根据《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稳定的因素和突发事件,向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到事件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处置小组根据事件性质确定事件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处置小组负责跟踪了解事件处置的进展情况,及时将事件及工作进展情况、处置结果向分管校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汇报。

B、 事件的处置方式

一级事件由领导小组直接负责,处置小组协助协助指挥。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同时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工作,保护好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对不明真相的人员做好疏导劝解工作,孤立组织者,减轻社会影响,力争尽快平息事件。

二级事件事件由处置小组负责处理。根据事件起因,分别由主管该项工作的校领导出面,组织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共同化解矛盾。具体工作参照一级事件处理方式处理,事件处理过程和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

三级事件由涉及事件部门党政负责人负责处理,学校办公室和安全保卫处协助。具体工作参照一级事件处理方式处理,根据需要请学校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起出面做说服和疏导工作,迅速妥当地将工作做深、做细,不留隐患。

四级事件由各部门党政负责人负责处理。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应在充分了解事件的时间、地点、起因、涉及人员等情况的基础上,采取必要的行政管理手段,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尽量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事件升级,,并将事件情况和处置结果按程序上报。

5.4应急保障

A、预案保障

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B、队伍保障

不断壮大维护学校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并建立预备队伍。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使这支队伍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特别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C、技术保障

加强维护学校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和完善以校园110指挥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引发影响稳定的事端。

D、物质保障

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必需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5.5善后与恢复

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决策上来。

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学校改革和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人员安置问题。

事件结束后,要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