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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9-30 】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安全,确保日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院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办法》、(教育部令12号)等法律法规。

1.3试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B、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学院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燃气等事故,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

C、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院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院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院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D、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E、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院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F、考试泄密、违规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G、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1.4工作原则

A、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B、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校内各部门要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学院。校内各部门党政负责人是本部门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C、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秩序失控和混乱。

D、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处置工作格局。

E、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1.5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一级)、重大事件(二级)、较大事件(三级)、一般事件(四级)。具体划分情况分别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事件级别划定部分。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花景新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国强,高绍远,李军,禹爱美,杨恩业,刘庆堂,王斌。

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立即向建设厅、教育厅报告。

2.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安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安全保卫处承担。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响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

2.3各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A、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安全保卫处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安全保卫处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宣传统战部、财务审计处、总务处、工会、团委、物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安全保卫处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相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特定事件应急处置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B、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安全保卫处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院办公室主任担任。工作组成员由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宣传统战部、财务审计处、总务处、工会、团委、建筑工程系、建筑与城规系、市政与环境工程系、工程管理系、建筑经济管理系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学院办公室和安全保卫处共同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为:指导校内各部门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突发的灾难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通知政府职能部门等事宜;对一般灾难事故,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按照上级要求布置落实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

C、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医院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务处处长担任。工作小组成员由安全保卫处、宣传统战部、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审计处、教务处、工会、团委、物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校医院,日常工作由校医院承担。工作组的主要职责为:建立传染性疾病疫情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传染病、食物中毒)事件的信息,认真分析对学院所产生的影响,适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提供有关对策和措施。在政府卫生防疫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校内各部门进行应急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督导、协调、检查其应急处理工作落实情况,控制事态发展。

D、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总务处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务处处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安全保卫处、纪检监察室、财务审计处、学生工作处、工会、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日常工作由总务处承担。工作组的主要职责为:建立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检测预警机制;收集灾害突发事件信息。认真分析对学院所产生的影响,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在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组织校内部门进行应急工作,及时做出正确决策,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E、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网络信息工作和分管宣传工作的校领导共同担任,副组长由宣传统战部和实训中心共同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宣传统战部,日常工作由宣传宣传部和实训中心共同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建立预先指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报机制,收集突发事件信息,认真分析对学院的所产生的影响,提出相关有关对策和措施;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涉及校园网络信息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及时有效处理控制事态发展;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F、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主管该项考试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该项考试工作承办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基础部、安全保卫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承担考试项目的职能部门,并负责日常工作。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为:确认事件等级,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决策,协调各部门行动。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应急信息系统。

A、信息报送原则

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院办公室和保卫处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瞒报、谎报。

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学院在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根据事件情况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B、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设计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目前已采取的措施;

师生员工的反应;

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2预防预警行动

A、在学院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B、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C、做好应对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D、具体预警行动详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3.3信息发布

相关信息统一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对外介绍情况。

4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4.1特别重大事件(一级)和重大事件(二级)的应急响应特别重大事件(一级)和重大事件(二级)发生后,学院立即启动本预案,并直报教育部。

4.2较大事件(三级)和一般事件(四级)的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三级)和一般事件(四级)发生后由各工作组启动预案,领导小组应随时掌握情况,必要时启动本预案。

5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5.1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根据学院的实际出发,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式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级:

一级事件:师生员工集体出校门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抗议以及打砸抢的事件。

二级事件:在校园内出现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抗议以及打砸抢的事件,严重干扰整个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事件。

三级事件:在校园内出现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抗议以及打砸抢的事件,影响校内多个部门、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事件。

四级事件:在校园内出现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抗议以及打砸抢的事件,只影响校内各部门、各学院内部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事件。

处置小组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5.2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和预警

A、预防预警信息

经常研究影响学院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情的分析。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学院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B、信息报送制度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

坚决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各单位要及时向处置小组报告,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不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处置小组负责分析和研判发生神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后各方面的反应,掌握发展态势,及时将事件情况按照要求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事件性质启动预案。

5.3应急响应

A、处置程序

校内各部门应根据《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和《校园治安和消防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稳定的因素和突发事件,向学院办公室和安全保卫处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到事件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处置小组根据事件性质确定事件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处置小组负责跟踪了解事件处置的进展情况,及时将事件及工作进展情况、处置结果向分管校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汇报。

B、 事件的处置方式

一级事件由领导小组直接负责,处置小组协助协助指挥。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同时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工作,保护好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对不明真相的人员做好疏导劝解工作,孤立组织者,减轻社会影响,力争尽快平息事件。

二级事件事件由处置小组负责处理。根据事件起因,分别由主管该项工作的校领导出面,组织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共同化解矛盾。具体工作参照一级事件处理方式处理,事件处理过程和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

三级事件由涉及事件部门党政负责人负责处理,学院办公室和安全保卫处协助。具体工作参照一级事件处理方式处理,根据需要请学院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起出面做说服和疏导工作,迅速妥当地将工作做深、做细,不留隐患。

四级事件由各部门党政负责人负责处理。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应在充分了解事件的时间、地点、起因、涉及人员等情况的基础上,采取必要的行政管理手段,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尽量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事件升级,,并将事件情况和处置结果按程序上报。

5.4应急保障

A、预案保障

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B、队伍保障

不断壮大维护学院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院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并建立预备队伍。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使这支队伍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特别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C、技术保障

加强维护学院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和完善以校园110指挥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引发影响稳定的事端。

D、物质保障

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必需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5.5善后与恢复

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决策上来。

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谨慎处理好学院改革和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人员安置问题。

事件结束后,要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上报。

6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1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I—IV级。

重大事件(I级):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重大事件(II级):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较大事件(III级):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校内多个单位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一般事件(IV级):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6.2应急处置措施

A、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学院突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室)报警。学院分管领导和安全保卫、后勤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由校医院负责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由总务处负责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由安全保卫处负责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B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并抢救伤病员。

C、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处理方法

由安全保卫处事先取得联系,配备专用救援设备;

学生发生校园水面溺水事故,要立即通知救援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

处置小组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等应急抢救处置。

D、拥挤踩踏事故处理方法

由学生工作处和安全保卫处负责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安全保卫处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一旦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处置小组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 向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处置小组的负责人,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E﹑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学院发生爆炸事故后,处置小组的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安全保卫处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清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发生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F、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方法

处置小组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建设厅、教育厅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处置小组负责组织相应部门协同政府有关专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初步查明情况后,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院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处置小组应在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应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重大事故,应由办公室在1小时内向市环保部门报告。

G、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学院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处置小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

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各级外事部门。

H、大型文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学院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选按《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与安全保卫部门一起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发生重大安全保卫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处置小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当地政府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和帮助,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I、外出组织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事件发生时,及时向处置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处置小组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院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J、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总务各部门要做好食堂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暖和通讯保障部门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门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发生漏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市,学院分管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省、市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

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储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门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保护现场,并联系市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K、校园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发生灾难事故,处置小组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要立即采取救济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都要妥善处理,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6.3善后与恢复

一旦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应立即设立恢复中心,工作重点也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秩序。处理小组应在努力做到:

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死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要提请学院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事件结束后,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对学院危房及其改造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关注校园周边安全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政府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7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7.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

A突发食品卫生类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学院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和职业中毒。

B突发传染性疾病类事件或疫情: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学院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如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等。

7.2预警及应急

A传染型疾病疫情

责任报告人:院办公室主任、校医院负责人

B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责任报告人:校医院负责人

程序:按照国家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有关规定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规定的报告方式、程序和时间进行报告。

7.3应急处理措施

A突发食品卫生类事件

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或校医院接诊医生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院领导。

事件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1小时内)赶赴现场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食堂、餐厅立即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食品,追回和通知相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并封存剩余可疑食品待查。校办、总务处应组织一切可动用运输工具,保证中毒人员入院和转院治疗。

学院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学生通报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学院稳定。

校医院及时对中毒患者进行救治必要时请上级医院协助诊治;

当卫生防疫部门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排查后,组织医院防疫人员指导和协助对中毒现场进行消毒、处理。

B突发传染性疾病事件

事件发生后,发现疫情的校医院接诊医生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责报告人及学院领导。

事件负责报告人立即(1小时内)赶赴现场(医院)组织实施以下紧急措施:

了解疫情情况后向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政府卫生防疫部门汇报。

严格隔离,切断传染源。对传染病的原发地立即进行隔离,对有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控制,预防疫情的蔓延。

配合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疫情调查,对疫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处理。

对感染患者及时送医院进行救治,必要时请上级医院协助救治。

7.4善后及恢复

A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负责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B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C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卫生隐患问题及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D尽快恢复学院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课;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区域,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监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8.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8.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市政府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学院实际,及对学院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III级。

I级事件:是指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遇重大损害,对本校区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II级事件:是指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III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8.2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学院可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学院的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A、根据济南市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B、按照济南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C、配合济南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D、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

E、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F、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8.3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济南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学院负责领导本校应急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A I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院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立即动作,在济南市政府的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自然灾害应急工作。视需要调用(组织)力量到灾区协助或具体组织开展应急救灾工作。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教育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B II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院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立即动作,在济南市政府的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在政府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迅速组织进行人员抢救工作,妥善处置,同时了解灾情情况,及时向上一级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工作情况。

C III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III级事件发生后,学院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立即处置和收集灾情情况,并及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8.4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及善后恢复

灾害发生后在学院属地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然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秩序。

A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校医院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抢救、治疗;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 ,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B工程抢险:

总务处负责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恢复被毁坏的道路和有关设施,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协助电力主管部门恢复被破坏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协助水务部门恢复被破坏的供水设施和系统功能,保证灾区用电、用水供应。

C粮食食品物质供应:

总务处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质,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救灾物资的发放和使用。

D灾民安置:

学院办公室、总务处、资产处负责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监察处应做好相关检查工作。

E安全保卫处负责维护校内治安和消防:

安全保卫处负责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区治安,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扩大蔓延。

F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

总务处和校医院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应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G宣传部、组织人事部、各系部、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做好学生和教师的思想稳定工作,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

H学院宣传统战部负责自然灾害事件信息的发布。在及时查明原因后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I灾害损失评估

学院办公室和财务处负责组织人员对灾害开展损失评估工作;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衍生灾害的发生。总结经验和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的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J应急资金和接受外援:

财务处应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资产处负责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提供的灾害紧急救援。纪检监察室应做好相关监察工作。

K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9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9.1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

主要包括:关键设备或系统的故障;自然灾害(水、电、火等)造成的物理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病毒蠕虫等恶意代码危害;人为的恶意攻击(包括拒绝服务、系统入侵、篡改主页、窃取敏感信息、散步有害信息等);网络上出现重大有害信息。

9.2预防和预警措施

(1)预防和预警信息

关注预警信息,对校园流量进行分析,对可能导致的网络互联设备和计算机安全漏洞、网络蠕虫病毒的动态变化及时处理,以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同时预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报机制。并对校园网内连接的主机进行预警告知。

(2)工作责任划分

宣传统战部负责对校园网上有害信息的监控和处置,实训中心负责确保网络畅通安全、数据管理规范。

(3)具体措施

A物理环境

1、落实具体安全负责人,负责整个服务器交换机房的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水、防静电、防尘具体工作;

2对服务器交换机房运行关键部位实施有效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任何非授权人员的进入:

3、建立相应的备份电源系统,并有专人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与调试工作;

4、已建立重大安全时间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机制,并在合理地点布置报警器,在醒目处标有紧急疏散示意图,在安全出口处标有告示牌;

5、对网络中心所有工作人员进行防火防盗等基本技能进行培训。

B网络设备和通讯路线

1、核心设备和线路备份,避免单点故障;

2、核实路由器操作系统安全、补丁升级情况;

3、禁止未授权访问,授予不同的管理员不同的管理权限,同时关闭非必要服务,必要时更改服务常用端口;

4、对学生、家属区上网采用基于端口的认证方式,同时对学生区开启防代理机制,避免非法接入和虚假路由信息;

5、实时监视和入侵监测,及时排除故障、处理攻击;建立完善的监控系统,对于一场流量进行实时报警,一边最短的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6、保证足够的宽带,对流量分配进行有效控制,以保证重要网络应用(行政办公教学),防止突发流量造成拥塞导致网络瘫痪。

C计算机系统

1、对于应用服务器根据具体的应用内容安装相应的稳定操作系统和最新补丁,并定期进行更新,避免服务器由于操作系统的漏洞造成病毒或攻击;

2、关闭所有不必要的服务、账号;

3、启用正版防病毒服务器,同时对于中心所有服务器以及PC机安装,并提供自动更新病毒库;

4、严格限制内部用户的访问权限;

5、对用户和管理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6、对关键系统实施全时动态监测;

7、对于认证日志、邮件日志等重要应用服务进行上机热备,相应数据信息外挂磁盘阵列。其他重要数据进行定期备份。

D重要信息系统

1、重要的信息服务如学院其他部门托管服务器、申请网络空间等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2、建立严格地信息上网审查制度;学生宿舍区上网申请必须凭证件填写相应的表格,教学行政部门上网要求书面报告留底备案;

3、为避免域名系统的单点故障,在校内建立主辅DNS服务器,同时公布电信备用DNS地址;

4、对于学院以及其他单位部门的主页,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并部署防火墙,保障主机的安全;

5、对有重要影响的信息系统,建立24小时的全时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E网络边界控制

1、在我校教育网千兆口、两校区电信出口设置防火墙,同时可以实施有效的访问控制;

2、学生、教工邮件系统前设置防病毒以及垃圾邮件网关安全产品、有效的防止垃圾以及病毒邮件在本域中传播;

3、安装入侵防护系统,检测攻击、病毒和蠕虫的发展,及时发现重大安全攻击事件;

4、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网络传播,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4)报告

我校园网范围内管理对象发生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后,立即启动安全事件处理流程,分析、定位事件的来源和危害程度。一般时件在有关部门报警并报警解决,重大事件和影响超出本部门管辖范围时,向学院紧急报警,并及时消除有害信息、保留证据,请示进一步处理决策。

9.3应急处理

(1)网络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

实训中心对于我校园网管辖内的所有网络环境安全相关事件负责处置。并保持本中心的电力、空调、机房等网络安全运行基本环境。

对火灾、盗窃、破坏等紧急事件按照国家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规定处理。对于影响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上报教育部应急工作组同一指挥处置。

遇到我校园网管辖外网络环境安全问题,及时联络相应的上级CERNET网络中心,紧急备案。

(2)网络运行事件的处置

遇到校内供电、光纤线路人为破坏等相关紧急事件,及时协调后勤、保卫等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紧急处理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3)网络攻击事件的处置

遇到大规模的恶意攻击、系统入侵等相关紧急事件,及时通知负责人和主管,并及时实施控制,做好记录,决定上报。

(4)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理

遇到信息安全事件紧急通知信息主管,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及时上报。

(5)网络出现重大有害信息的处理

由学院办公室、宣传部确定事件的性质,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6)国内主干、国际出口中断事件的处理

国内主干、国际出口发生中断后,不超过24小时的,由实训中心在校园网上发布公告,超过24小时的,由实训中心报学院办公室,由校办发布公告。

10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0.1考试突发事件等级的划分

A、I级事件。全国或山东省统一考试试卷被盗、损坏、发生泄漏,且有可能是贩卖或蓄意破坏。

B、II级事件。考场发生集体舞弊;部分考生扰乱考场秩序,使个别考场秩序出现混现象。

C、III级事件。停电或听力设备发生故障等,可能影响整个考试正常进行;因其他原因可能出现的紧急状况。

10.2建立后勤、医疗及安全保障机制

A、考试时间(含试卷进入保密室后),由考试承担部门负责组织保卫人员对试卷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并随时与济南市公安局文保分局保持联系;同时,要做好考试秩序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考场可能出现的混乱现象。

B、学院总务处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考试期间水、电供应正常。为防止考试期间停电事故发生,影响大学英语听力等考试正常进行,学院有备用发电系统。

C、在考试期间,学院教务处,实行多人值班制度,保证运输车辆紧急调度和使用。

D、学院医院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和急诊处置办法,考试期间医务人员能够随叫随到。

E、实训中心对于播放听力考试用音源、音频设备除了进行日常维护与考前检查外,同时配备备用音源、音频设备,以备急用。

10.3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完善快速的反映机制

A、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考试突发事件的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学院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要对考试突发事件如实报告,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B、建立畅通的通讯和信息传送机制

考试期间,学院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各职能部门考试突发事件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其通讯设备应在24小时保持畅通无阻,保卫处值班室电话随时应有人值守。

10.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A、对于试卷被盗、损坏、发生泄密等事件,由发现发生考试突发事件的人,在第一时间向学院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发现场,暂时封锁消息。学院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向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省国家保密局、公安机关报告;属于全国统一考试试卷,应同时报告教育部。

B、对于发生考场发生集体舞弊事件,应迅速对该考场实行封闭管理,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迅速向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查明事实真相,宣布该考场舞弊学生考试成绩无效,并对舞弊考生作相应处理,同时报告省(市)级教育考试机构。

对于发生部分考生扰乱考场秩序的情况,应迅速予以制止。如无法排除,应迅速通知安全保卫处增加力量,协助解决,同时报告学院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省(市)级教育考试机构。

C、对于发生停电应迅速通知总务处启用备用发电设备;对于听力设备发生故障问题,应迅速通知启用备用音源、音频设备。与此同时应做好稳定学生情绪的工作,同时报告学院考试突发事件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省(市)级教育考试机构,顺延考试时间。

D、对于考试期间发生的其他可能影响整个考试正常进行的事件,由承担考试项目的职能部门突发事件专项工作小组在第一时间向学院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汇报告,并向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汇报。同时,根据事件性质,与安全保卫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取得联系,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或恶化。